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育部对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要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2.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制定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3. 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申诉机制健全的原则。
4. 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从即日起至3月29日提交以下材料至npicyzb@163.com(材料要求为扫描件或清晰图片格式并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姓名+本科院校+分数):
- 考生综合情况表;
- 大学成绩单;
以上两份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文件。
- 准考证;
-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
- 其他补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
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报到相关要求
(一)考生复试前须办理报到手续,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到时间:2024年4月2日上午10:00至11:00,报到地点: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华阳新基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德苑会议室),注意:考生须从南门接待室办理入院手续。
(二)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 综合情况表;
- 大学成绩单(应届生教务部门盖章成绩单,往届生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 身份证及准考证;
- 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表;
- 英语考级成绩单及获奖证书等。
经审查后,上述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4年4月2日下午13:30开始。
五、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六、复试地点: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华阳新基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长顺大道一段328号德苑会议室)。
七、住宿:请考生自行安排住宿。
八、复试环节
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复试要求,由院统一组织现场复试。复试环节包括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现场面试(其中中文自我介绍2分钟,英语水平测试4分钟,综合能力测试15分钟)等。
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安排如下:
- 英语水平测试(20分)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提问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英语听力、口语流利度和发音准确度。
- 综合能力测试(80分)
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随机提问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专业素养、科研及创新能力、发展潜质等。
九、体检
所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考生在我院官网下载《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之内将本人近30天内加盖医院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至我院。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录取
-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复试成绩中,英语测试占20%,综合能力测试占80%。
- 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院2024年招生计划,按专业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不合格;
- 体检不合格;
- 复试总成绩未达到70分;
- 英语测试未达到14分;
- 综合能力测试未达到56分;
-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材料有弄虚作假;
-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拟录取名单将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接收社会监督,经教育部检查通过后予以录取。
十一、复查
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等),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4年硕士考生综合情况表.doc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