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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同同位素科技有限公司同位素及药物研制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四川海同同位素科技有限公司《同位素及药物研制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单位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uXT-HmPKFSHuY0149H9uw 提取码:npic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向第四条公开的联系人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用地周边村庄(泉水村)等敏感保护目标及相关单位或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7N07M3H04pukVSdR-s5-SQ,提取码:724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咨询和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四川海同同位素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常磊

  联系电话:028-85905005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木城镇核技术应用产业园

  编制单位: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8-85903530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华阳长顺大道一段32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共5个工作日,为本公示发布时间2022428日起至202257日。

  四川海同同位素科技有限公司

  2022428

同位素及药物研制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pdf